电视广告与商品意义
重庆电视台广告广告通过文字、音频、图像等元素的巧妙结合来吸引消费者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,传统的文字广告时代已经悄然发生变化,图像以生动形象的特点迅速成为广告最重要的构成元素之一。可以说,我们已经进入了图像狂欢的时代,而此时,电视媒介则成为广告投放的重要的平台,所以电视广告应运而生。
商品的意义除了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外,还包括广告等营销手段对其包装所赋予的特殊意义,有的与商品的现实意义不同,有的甚至相反。正如李德团所说:“电视媒介上的广告图像对现实的反映是矛盾的:它一方面通过创意、策划,以包装的形式为普通商品人为地附加某种身份、价值,试图脱离本来的真实;另一方面却想通过这种附加值的虚拟表达,诱劝人们消费现实中的商品。”[1]二、电视广告的特点
(一)技术性
现代意义上的广告与媒介技术紧密联系在一起,从早期的报纸广告到广播电视广告,再到如今的网络广告、手机广告等,都是伴随着媒介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出现。如今,广告已呈现出多媒体的状态。电视广告伴随着电视媒体技术的发展而兴起,电视广告的发展一切都源于电视媒体技术与影音技术的发展,所以如今的电视广告有着一定的技术性特点。
(二)短暂性
图像广告在制作完成后往往画面时间很长,有的多达十几分钟,画面往往具有完整的故事性,但由于经济及播放效果等原因,致使广告在电视媒体上所呈现的画面只有几十秒,有的甚至只有几秒。图像广告本身是不具有短暂性的,但电视广告由于诸多因素,而具有明显的短暂性。
(三)图文结合性
丁敏玲、成毅涛在文章《广告图像的叙事特征》中提出,广告图像具有叙事的特征,并且这种叙事特征之一就是图文互文性,即图像叙事与文字的互文性,广告图像叙事是以图像为主、文字为辅的叙事形态。[2]在电视广告中,使图像与文字巧妙结合,让广告画面不仅具有生动性,又能让观众清晰地了解到广告的含义。
(四)显现性与隐匿性并存
电视作为广告投放的主要媒体平台之一,电视广告具有短暂性的特征,为了在较短的时间里使商品或者品牌能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,广告制作者往往会通过别样的设计,故意隐匿广告的本意,一开始观众并不明白该电视广告想表达什么,但好奇心使然,就会让观众更加专注地看下去,最后突然以最浅显最直白的方式进行商品或品牌的宣传,这种隐匿与显现的反差,让观众能更加深刻的对显现的部分,对商品或品牌留下印象。例如,香烟品牌“利群”的广告,一开始以几句人生感悟的话语开始,观众似乎并不懂得其想表达什么,而当观众正专注往下看时,最后却以最直白的方式道出自己的广告词“利群,让心灵去旅行”。了解该品牌的观众则会突然明白,这只是香烟品牌“利群”的广告而已,不了解的观众则也会因为好奇心去了解“利群”是什么,最终形成对该品牌的认知。